股票代码 SH 600547 HK 1787

应急治理部关于进一步增强宁静生产举报事情的指导意见

宣布日期:2023.11.06

应急治理部关于进一步

增强宁静生产举报事情的指导意见

应急〔2023〕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治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治理局:

为进一步增强宁静生产举报事情,规范应急治理部门举报处置治理,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宁静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强化宁静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停止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宁静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措施》等相关划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创新宁静羁系方式要领,建设健全宁静生产举报事情机制,勉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宁静生产违法行为,推进宁静生产社会治理,促进宁静生产责任落实,预防和淘汰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宁静保障高质量生长。

(二)目标任务。推进建设健全高效流通的宁静生产举报渠道,深化信息化赋能,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依规则范举报处置事情流程,建设纵向国家省市县四级领悟、横向各部门协同联动的事情体系;充实发挥举报奖励示范刊行动用,提升社会民众、生产经营单元从业人员加入举报事情积极性,营造社会共治的良好情况。

二、进一步规范事情流程

(三)流通举报渠道。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向社会宣布接收宁静生产举报(以下简称举报)的渠道,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途径,勉励社会民众和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微信小法式、电话和信件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充实利用应急治理部“宁静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法式进行举报接收和治理事情,并将其他渠道收到的举报信息,实时、完整、规范地增补录入举报系统,对举报线索进行统一治理,提高举报事情信息化水平。设有单独门户网站的应急治理部门都要设置应急治理部“宁静生产举报系统”入口、加挂“应急治理部宁静生产举报”微信小法式码。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推动将举报电话、网址、微信小法式码张贴在生产经营单元显著位置,并要求生产经营单元不得擅自撕毁、涂改,便于从业人员进行举报。

已有自建举报系统的省份,可以凭据现有方式进行处置,同时要做好与应急治理部“宁静生产举报系统”数据对接事情,实时治理自行接收的举报以及部举报系统交办转办的举报。

(四)完善举报接收和交办转办机制。各级应急治理部门对涉及宁静生产事项的举报均应予以接收。凭据“属地治理、分级卖力”原则,建设健全举报交办转办事情机制并建设相关台账。属于本部门职责规模的举报,依照职责进行核查处置惩罚;属于下级应急治理部门职责规模的举报,交由下级应急治理部门进行核查处置惩罚,并对治理情况跟踪督办。

不属于应急治理部门职责规模内的举报,应当依法转由其他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处置惩罚。应急治理部接到的,可以转由同级有关部门处置惩罚,或者交由各省级应急治理部门转由省级有关部门处置惩罚,并以适当方式见告举报人;地方各级应急治理部门接到的,应当转由同级有关部门处置惩罚,并以适当方式见告举报人。

地方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增强与矿山宁静监察机构、消防救援机构的事情衔接配合,实时做好有关举报线索接转事情。

(五)明确举报受理规模。各级应急治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宣布受理举报的规模。任何单元、组织和小我私家有权向应急治理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宁静生产违法行为等事项。举报受理涉及的行业领域包罗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

无明确被举报工具的、没有具体违法事实的、已受理或者办结且举报人在无新证据的情况下对同一事实重复提交的举报等,应急治理部门不予受理。对已经批复结案的生产宁静事故进行举报的,不予受理,并见告举报人通过其他渠道反映,并做好挂号。

(六)规范举报受理环节。各级应急治理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实时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除举报人要求出具纸质见告书的,可以通过信息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见告举报人,并做好挂号。不予受理的,应当同时说明理由;举报质料和内容需要增补的,可以要求举报人适当增补。

举报人通过举报方式提出咨询、信访、政府信息果真、行政复议、检举控告等其他事项,或者举报中含有前述其他事项的,应急治理部门应当见告举报人依法通过其他途径提出诉求。

(七)依法依规核查处置惩罚。各级应急治理部门受理举报后应当依法依规组织核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瞒报谎报生产宁静事故的举报、生产经营单元从业人员的举报以及事故视察中当事人反映的线索应当尽快组织核查。核查结束后应当形成核查陈诉,包罗处置惩罚建议等内容并附带有关证据质料。

对核查属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并视情形接纳相应处置措施。对核查属实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就地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纠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实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对核查属实的瞒报谎报生产宁静事故,凭据事故品级提请有统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执法规则明确的专门机构组织视察处置惩罚。核查处置惩罚中涉及生产宁静事故视察处置惩罚的,依照相关划定执行。

设区的市级以上应急治理部门可以凭据需要提级核查辖区内的举报事项。受核查手段限制无法查清的,应当实时陈诉有关地方政府。

受理举报的应急治理部门应当实时核查处置惩罚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庞大的,经上一级应急治理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核查处置惩罚时间,最长不得凌驾30日,并以适当方式见告举报人处置惩罚进度和延期情况。

(八)认真做好结果反馈。卖力举报核查处置惩罚的应急治理部门应当实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置惩罚结果。应急治理部门回复举报人的内容应当包罗核查结论、简要核查情况、处置惩罚决定和切合奖励条件情况等事项。举报人就同一类事项提出多个举报,或者多个举报人就同一类事项提出多个举报的,可以合并处置惩罚、回复;应急治理部门对于受理的举报作出回复前,举报人主动撤回举报的,不再作出回复。

举报人在核查结论送达之日起10日内对核查结论提出异议的,应急治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异议之日起30日内组织复查。

应急治理部接到对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凭据属地治理原则转由省级应急治理部门处置惩罚。省级应急治理部门接到对县级应急治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以适当方式见告举报人向设区的市级应急治理部门申请复查。省级应急治理部门接到对设区的市级应急治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设区的市级应急治理部门接到对县级应急治理部门举报核查结论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通过复查确认无误的予以办结;复查发现核查结论确实存在问题的,由卖力复查的应急治理部门重新组织核查。

应急治理部门接到举报人对核查结论的异议超出本部门职责权限的,应当见告举报人反映问题的渠道。

(九)积极落实举报奖励。举报奖励依据《宁静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措施》《生产经营单元从业人员宁静生产举报处置惩罚划定》划定执行,对陈诉重大宁静风险、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宁静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实行重奖。省级应急治理部门可以凭据国家有关划定制定细化奖励措施。

(十)切实保障当事人正当权益。各级应急治理部门及其事情人员应当对在处置惩罚举报历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小我私家隐私和小我私家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与治理举报事情无关的单元和人员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举报人身份信息等敏感信息要作为事情秘密进行治理、使用,不得将举报人的举报质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举报的人员或者单元,违反有关划定的依法肩负相应责任。

各级应急治理部门可以结合事情实际,完善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建设举报信息泄露可追溯事情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泄露信息造成举报人被攻击抨击的执法责任,切实维护举报人正当权益。

各级应急治理部门在举报核查治理历程中,应当切实维护生产经营单元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正当权益。开展举报核查事情应当依法依规,制止对生产经营单元正常生产经营运动的不须要滋扰。发现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和生产经营单元并造成不良结果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举报人的执法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举报作用发挥

(十一)增强举报数据分析应用。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增强举报信息数据的归档治理和分析应用,对举报涉及的行业领域、所在区域、具体事项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查找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重要举报线索和举报的要害点,综合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宁静生产单薄环节。针对举报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要提醒相关部门增强羁系,实时防范化解种种宁静风险,为宁静羁系科学决策、精准执法提供有效支撑。

(十二)推动生产经营单元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勉励引导生产经营单元学习借鉴宁静治理先进单元经验,建设健全生产经营单元内部隐患排查奖励制度,激励从业人员向生产经营单元有关卖力人陈诉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隐患的合理化建议。从业人员发现生产经营单元对陈诉的重大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瞒报谎报生产宁静事故、有宁静生产违法行为的,有权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在生产经营单元内营造“人人都是宁静员、随处都是宁静岗”的浓厚气氛,连续改善宁静情况,提升宁静生产水平,有效推动生产经营单元主体责任和全员宁静生产责任制落实。

(十三)发挥典型案例引导作用。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坚持正确导向,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新闻宣布会和种种新媒体等途径定期宣布举报典型案例,为高质量治理举报提供规范指引,提高全社会对举报的关注度,推动引导社会民众加入宁静生产治理,解决影响宁静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进一步增强组织保障

(十四)增强组织推动。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充实认识举报是推动宁静生产事情的重要手段,强化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提高责任意识,增强组织领导,增强制度建设,健全内部事情机制,进一步明确受理核查、奖励发放、统计分析、宣传发动等各项要求。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推动将举报事情开展情况纳入政府年度宁静生产考核,对举报事情定期开展督导督查,增强情况通报。推动各级负有宁静羁系职责的部门依法建设举报信息化系统,共享有关信息、实现互联互通,切实抓好宁静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有关要求和举报事情责任落实。应急治理部将对举报事情组织有力的单元或者小我私家,按国家有关划定给予奖励。

(十五)健全完善举报事情体系。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推动建设健全上下领悟、职责明晰的举报事情体系,健全完善举报治理事情纵向、横向协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事情效能。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明确肩负举报事情的内设机构和专门人员,增强力量配备,相关事情人员要熟悉业务、相对牢固,进一步提高举报事情专业化水平。

(十六)增强指导督办。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举报处置惩罚事情指导督办,建设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举报件交办、受理及核查情况的督办机制,逐级跟踪督办,并定期组织抽查检查,确保举报流转顺畅,各治理环节相互监视。对未按划定时限受理、反馈、办结和核查不规范的举报事项实时催办或者予以纠正,对治理难度大、涉及规模广的举报,要组织有关部门团体会商,努力提升举报处置惩罚质效。

(十七)增强舆论引导。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充实利用种种媒体,加大对举报渠道、受理规模、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促进全社会广泛了解举报事情,调动社会民众加入举报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气氛、舆论情况。接纳多种方式引导社会民众辨识重大事故隐患和宁静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全社会宁静风险意识,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宁静花样。

地方各级应急治理部门要凭据本意见提出的任务和要求,认真研究增强和规范举报事情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提出细化要求,落实各项事情责任,应急治理部将适时组织开展检查。

应急治理部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