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关于印发《攻击和防范矿山瞒报事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宣布日期:2024.03.29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静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矿山宁静生产事情的意见》《煤矿宁静生产条例》,牢固和深化矿山瞒报事故“大起底”结果,严厉攻击矿山瞒报事故行为,维护矿山良好宁静生产秩序,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现场监控。矿山企业应当规范安装、使用入井作业人员唯一性检测装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标识卡。井口、主要作业所在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实现“无视频监控不作业”。种种宁静监测监控数据应当按要求联网接入矿山宁静羁系监察部门平台。
二、增强现场监视。各级矿山宁静羁系监察部门要充实发挥信息化手段的支撑作用,完善入井人员运动轨迹动态监测等技防系统,注重从超限报警、数据异常、断网断线等预警信息中发现涉嫌瞒报事故线索,特别是对井下同时泛起多名带班领导聚集、大量人员异常移动或聚集、夜晚大量非作业人员下井,以及视频监控发现井口等存在抬担架、背人、搀扶等异常情况的,要重点分析研判,实时进行核查处置。
三、流通举报渠道。各级矿山宁静羁系监察部门要向社会宣布矿山宁静生产举报渠道,勉励社会民众和矿工及其眷属通过网络、微信小法式、电话和信件等多种方式进行举报。所有生产、建设矿山企业必须在矿山办公场所、井口(坑口)等醒目位置设置举报奖励通告牌,宣布地方矿山宁静羁系部门、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省级局举报电话和应急治理部宁静生产举报微信小法式码。
四、压实属地责任。接到瞒报事故举报后,要按法式提请属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凭据案情需要,组织公安、应急治理、矿山宁静羁系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康健等相关部门,组成核查组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并按划定实时陈诉和对外宣布核查情况。
五、严惩瞒报行为。对核查属实的矿山瞒报事故视情况提级视察,查明瞒报事故真相,从严处置惩罚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卖力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置惩罚。严肃查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瞒报事故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并实时宣布瞒报事故视察处置惩罚结果,接受社会监视。
六、用好奖励制度。加大矿山宁静生产举报奖励宣传力度,充实调动矿工及其眷属和社会各界举报矿山瞒报事故的积极性。对核查属实的举报,按划定实时兑现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
七、开展警示曝光。地方矿山宁静羁系部门要制作典型或较大以上瞒报事故警示教育片,发送矿山企业学习镜鉴;定期对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主要卖力人、宁静治理人员等开展警示教育,深刻罗致瞒报事故教训;对典型或较大以上瞒报事故案例,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果真曝光。
八、实施联合惩戒。对瞒报事故的矿山企业和有关人员,依照《宁静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治理措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并向社会宣布。所有发生瞒报事故的矿山,一律列为C类及以下矿山治理。
九、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各地建设公安、应急治理、矿山宁静羁系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康健等部门协同联动和信息共享机制,在各自职责规模内实时发现和陈诉瞒报事故行为,形成事情协力,切断矿山瞒报事故链条,构建“不敢瞒”“瞒不住”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