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增强矿山企业宁静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矿安〔2026〕77号)
宣布日期:2026.06.1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矿山宁静羁系部门,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宁静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推动矿山企业聚焦“防事故”焦点目标,立足“压责任、控风险、筑基础、强应急”四个着力点,围绕矿山宁静“人、机、环、管”全链条全历程管控,增强主体责任落实,凭据有关执法规则,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压实企业各方责任
(一)落实主要卖力人责任。矿山及其上级企业主要卖力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卖力人、最终受益人、幕后操控人)是本单元宁静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宁静生产法》划定的职责;每月组织召开宁静办公聚会会议,研究部署宁静生产重大事项,推动解决宁静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本单元宁静生产事情;足额提取宁静生产用度,保证本单元宁静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增强外包作业治理,严禁违法外包、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推广矿长宁静生产考核记分制度,组织并强化新时代矿山宁静文化建设。非煤矿山企业主要卖力人每月在生产现场履职不少于10个事情日,煤矿企业主要卖力人每月到煤矿现场督促检查宁静生产事情不少于1次。矿山主要卖力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带班下井须与当班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增强对采矿、掘进、通风等重点部位、要害环节的检查巡视,实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现场详细说明井下宁静生产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置惩罚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纪录。
(二)履行全员宁静生产责任。矿山及其上级企业应当建设健全并落实全员宁静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规模及可量化的考核尺度,构建企业层面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事情机制,形玉成员积极加入、共建共治的良好气氛;接纳岗位“明白卡”、现场手指口述等措施,进一步明晰各岗位人员具体责任,积极构建矿级自管、专业自控、区队自治、班组自主、小我私家自律的多层级治理机制;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监视考核机制,每年对全员宁静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考核不少于1次。
(三)严格上级公司治理责任。实行多层级治理的矿山企业上级公司应当增强所属矿山的宁静治理,淘汰宁静治理层级;建设健全笼罩实际控制人的全员宁静生产责任制,制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要害人员”权责清单;督促所属矿山建设完善隐患源头治理、员工素质提升等事情机制。矿山企业上级公司主要卖力人每半年到生产现场督促检查宁静生产事情不少于1次,严禁超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
二、管控重大风险隐患
(四)完善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矿山企业应当建设健全宁静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制度,每年开展笼罩全矿各系统、各环节的风险辨识不少于1次;对辨识出的宁静风险科学评定风险品级,逐项制定并落实针对性的治理和工程防范措施,确保风险可知、可控、在控;对重大风险区域和要害环节落实专人卖力、重点监控;对生产历程中新发现的重大风险,实时开展专项辨识评估,严禁在重大风险未有效管控的情况下冒险组织生产作业。
(五)强化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矿山企业应当建设宁静风险隐患台账清单并实行闭环治理,常态化开展笼罩各作业场所、岗位、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事情;建设完善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一库四机制”(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企业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治理跟踪督办机制、视察处置惩罚机制、陈诉奖励机制),定期分析隐患成因、制定整改措施,着力从基础上消除隐患。矿山企业主要卖力人应当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尺度,每月到现场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设台账并由主要卖力人跟踪督办,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到位;逐一整改销号后形成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陈诉并签字确认,每季度向属地矿山宁静羁系部门和所在地矿山宁静监察机构陈诉。
(六)做实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矿山企业应当凭据《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要求,健全普查制度与机构,配齐技术力量;遵循“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增补”原则,综合运用钻探、物探、化探等要领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分析矿山存在的灾害风险,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和灾害治理方案;每3年开展一次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体例陈诉并按划定组织审查上报;常态化开展增补普查,动态查明生产区、计划区等区域种种隐蔽致灾因素,并实时填报更新“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结果治理系统”相关数据,未查清和治理到位的区域严禁采掘;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七)推进重大灾害综合治理。矿山企业应当实施煤与瓦斯突出、攻击地压(岩爆)、水害等重大灾害分区治理、超前治理、工程治理,接纳人防、技防、工程防、治理防等综合措施,推动宁静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露天矿山及排土场边坡现状高度超100米的应当逐年进行稳定性分析,超150米的应当建设边坡监测预警系统,实现自动实时在线监测并联网。合理部署采掘结构,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必须接纳限产或者停产措施。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应当落实顶板分级支护和机械化撬毛治理划定,采空区凌驾设计划定的应当实时进行稳定性专项评估。尾矿库排洪构筑物使用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测,已运行的每3年一检,不达标的严禁投入使用;每年汛前进行调洪演算,定期开展坝体稳定性分析,检查浸润线和排渗设施,按划定进行宁静性复核。
(八)增强现场作业宁静治理。矿山应当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治理制度,严禁超定员部署人员下井作业;严格实施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制定专项宁静技术措施,经动火作业现场条件验收及格并报矿调治室存案后方可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及围岩视察制度,按设计要求确定支护方式,全面增强顶板治理;实时在国家矿山宁静生产综合信息系统中填报并更新基础信息、图纸、人员、设备等相关数据;建设独立、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确保风量、风速、风质切合规程要求,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每年开展反风试验不少于1次;按划定绘制并定期更新相关图纸,其中金属非金属地下生产矿山至少每3个月更新一次,基建矿山至少每月更新一次。煤矿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爆破前必须按划定设置宁静警戒。尾矿库必须严格筑坝和放矿作业治理,按设计要求的筑坝质料、筑坝参数、排尾方式等规范作业。
三、筑牢宁静生产基础
(九)规范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矿山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宁静生产治理机构,配备专职宁静生产治理人员及注册宁静工程师等宁静治理力量;专职宁静生产治理人员数量、学历和从业经历应当切合国家划定,宁静生产治理机构和人员应当满足矿山宁静生产实际需要;按划定设立技术治理机构,建设健全技术治理制度,配备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技术人员。地下矿山“五职”矿长不得在本矿担任2个及以上“五职”矿长职务,也不得在其他矿山兼职。灾害严重矿山必须按要求配备灾害治理专职领导人员、专门机构、专业人员。涉矿中央企业总部和涉矿大中型企业应当配备宁静总监。国有企业应当推动总工程师、宁静总监“进班子”,以及宁静副矿长(安监处长)、矿山救护队由上级公司垂直治理等事情。
(十)健全宁静生产治理体系。矿山企业应当健全以宁静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焦点的宁静生产尺度化治理体系,严格对标建设、严格历程控制、严格动态自检,强化监视检查和激励约束;严格执行保障宁静的强制性国家尺度和矿山宁静行业尺度规范(KA),连续增强现场宁静治理;推行岗位清单“明白卡”(包罗岗位职责、操作规程、风险点、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全面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夯实宁静生产基础;构建要素完备、自主运行、动态达标、连续革新的现代矿山企业治理体系,逐步与国际先进宁静治理体系接轨,全面提升矿山宁静治理水平。
(十一)提升技术装备保障能力。矿山企业应当建设严格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遴选尺度,委托切合《矿山宁静专业服务机构基本能力要求和执业准则》等宁静尺度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运动,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卖力,并对服务运动实行全历程监视,不得利用甲方职位要求特定服务结果;按划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宁静生产用度,重点保障重大风险管控、隐患整治、灾害治理、宁静培训、科技兴安、矿山智能化宁静设备设施更新革新、宁静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检定校准等方面的投入;加速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严格设备设施的宁静治理,增强日常维护调养和定期检测检验,确保运行宁静可靠。煤矿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时,另一回路应当满足矿井全部一级、二级负荷需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的一级负荷必须有双重电源供电,任一电源容量均应满足全部一级负荷需求,并接纳措施防止两个电源同时损坏。中小型矿山应当积极开展机械化升级革新,大型矿山应当连续推进自动化、智能化升级革新,灾害严重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井必须进行智能化革新,高海拔矿山稳步开展智能化建设。
(十二)落实人员宁静教育培训。矿山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企业宁静培训主体责任,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计划,突出抓好主要卖力人、宁静生产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新上岗、转岗人员的宁静培训与考核,确保持证上岗;鼎力大举提升从业人员宁静意识和宁静素养,接纳多种形式和渠道常态化开展全员岗位操作技术、宁静风险管控、宁静隐患排查治理、应急处置提升培训。“五职”矿长和主要卖力人每年必须接受矿山宁静监察机构会同羁系部门组织的专门宁静教育培训;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宁静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并经考核及格后方可上岗;首次取证的地下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有高中或者同等学力以上文化水平,经专门宁静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强化应急响应保障
(十三)提升事前响应能力。矿山企业应当完善生产宁静事故应抢救援预案体系并按划定存案,增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和修订,每半年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不少于1次,在预案修订周期内完成对所有预案的演练;汛期前对尾矿库“头顶库”组织“政企民”联合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应抢救援队伍和装备建设,配备须要的应抢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期维护更新,规模较小、不具备建设专职应抢救援队伍条件的矿山企业应当建设兼职救援队伍,并与邻近的专职应抢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增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建设,落实矿山宁静风险监测预警处置相关要求,规范上传种种感知数据;健全完善监测预警处置事情制度,实时响应处置种种预警信息,增强风险分析研判。
(十四)规范事中处置流程。矿山企业应当在发生事故或者发现险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保障宁静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杜绝盲目施救;凭据“即知即报、先报后核”“先报事、后报情”原则,立即口头电话陈诉事故发生地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矿山宁静羁系部门,同时陈诉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省级局;发生较大及以上品级事故的,可直接向省级人民政府矿山宁静羁系部门和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省级局陈诉,严禁迟报、谎报、瞒报;落实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实时陈诉和泛起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实时撤人制度,明确带班矿领导、班组长和调治人员在发现险情或者事故征兆时直接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权力,组织现场人员实时、有序撤离到宁静所在,制止和淘汰人员伤亡。
(十五)强化责任追究与警示教育。矿山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事故陈诉要求,对本单元不按划定陈诉事故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视察,实时收集牢固包罗视听、监测监控等资料在内的相关证据,深刻剖析事故原因,严格落实事故防范整改措施;常态化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勉励结合本企业历史上发生的典型生产宁静事故设立警示教育日;结合企业灾害特点和宁静生产单薄环节、突出问题,每年开展集中全员警示教育不少于1次。
各级矿山宁静羁系部门要增强分类分级羁系,将矿山企业宁静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检查执法、帮扶指导的重要内容。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各省级局要监视地方矿山宁静羁系部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事情情况并抽查矿山企业,实时发送整改建议函。强化行刑衔接,健全事情机制,依法惩治宁静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工业宁静和社会稳定。
原国家煤矿安监局2020年7月22日印发的《关于落实煤矿企业宁静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煤安监行管〔2020〕30号)同时废止。
请各省级矿山宁静羁系部门立即将本文件要求转达至市、县级矿山宁静羁系部门及羁系区域各矿山企业。
国家矿山宁静监察局
2026年6月18日